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工作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关于税务人员着装的有关要求,自2008年7月1日起,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且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不再穿着旧式税务制式服装,同时启用新式税务制式服装。
特此公告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的管理,我局依法拟定了《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对该办法的具体修改意见。若对《意见》有修订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我局政策法规处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08年5月18日。
联 系 人:潘 韬联系电话:0851—5215635(传真)电子邮箱:gztax@sina.com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为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资源,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调整。
附:《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详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的规定,我省将在2006年7月1日开征车船税。
附:《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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